聚焦儿童友好 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北京儿童友好城市规划设计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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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背景下如何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 来源:长沙市人居环境研究院
  • 编辑: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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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06 11:06

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正式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议将儿童的根本需求纳入街区或城市的规划之中,即通过一定的措施,提升原有街区或城市的儿童友好度。儿童友好城市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倡导儿童优先理念,鼓励政府制定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和安全,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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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90年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并于2006年开始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推广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就目前来说,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还处在初期的探索实践阶段,城市空间作为儿童成长环境的重要物质空间,在儿童健康、安全、行为约束等方面,与儿童友好的需求之间存在许多矛盾,近几年结合城市更新的推进,儿童友好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也成为重要议题。


相关政策

2021年3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式写入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近几年儿童友好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从“1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并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和改造的实践。

发布时间

政策文件

2021年9月

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2021年10月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  建设目标: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

•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

•  从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等6方面推进儿童成长空间友好。

2022年9月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 (试行)》

•  指导各地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和改造,在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模式、政策和制度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2023年8月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实施手册》

•  进一步明确儿童友好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适儿化改造要求,努力为广大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从典型城市的实践来看儿童友好建设的不同模式

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正在我国广泛开展,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行城市在探索存量城市更新中的儿童友好空间营造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城市

实践措施

北京

•  建立了“基线评估—顶层设计—试点先行—广泛宣传”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路径体系,并在规划编制、空间营造、科普教育和儿童参与等领域开展了丰富的实践活动。

•  自2022年以来,北京市面向全市2.6万名儿童和家长开展了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需求调查。东城区、西城区率先申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对街区、社区及托育机构、学校、医院、体育场、社会福利设施、城市公园、校外实践基地、安心通学路等场地设施全面进行适儿化改造与提升。

上海

•  把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全领域,将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内容和要求纳入15分钟生活圈、慢行交通、公园城市等建设导则和指引。

•  2017年,在全市域启动开展母婴设施建设。2019年,启动儿童友好社 区建设,在“一江一河”“千座公园”“15分钟生活圈”等建设中系统开展适儿化改造。

•  全市已基本形成“点、线、面”融合的儿童友好空间体系。

深圳

•  2015年底,深圳在全国率先提出系统性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目标。

•  全市统筹规划、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出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尺度下各类儿童空间的建设理念和建设内容。通过空间拓展和适儿化改造、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儿童安全保护、鼓励儿童参与等多措并举,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之路。

•  截至2023年10月,深圳已建成市级各类儿童友好基地452个,各类公园1260多座,逐步增加完善儿童活动空间及自然教育等设施场所,各级各类儿童议事组织580个,社区儿童之家761个,建成母婴室1270多间,基本实现公共场所全覆盖,创新推广移动母婴室,让儿童出行更为便利。

对比来看,北京在“留改拆”并举、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的城市更新基本原则下,主要通过对街区、社区、公共设施、绿地公园等场地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推行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具有有机零星更新的特点。上海城市更新包括区域更新和零星更新两类,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更新行动,将儿童友好建设纳入片区更新中(如“一江一河”沿岸区域空间),系统性推进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服务设施的适儿化改造,形成“点、线、面”融合的儿童友好空间体系。

深圳率先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目标,在儿童友好空间的规划和政策支持体系建设方面较为领先。2018年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纲领文件《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2021年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地方指导性意见《关于先行示范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意见(2021-2025年)》;2022年,《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正式对外发布,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的地方标准,弥补了国内儿童视角下公共服务体系标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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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主要内容和业态


01

儿童友好空间的3个层级

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均规定儿童的年龄界定为0~18岁,但这个年龄跨度极大,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户外活动轨迹在现实空间尺度中呈现不同特征,因此对儿童的年龄段进行再细分,根据相应的行为特征和需求,建设不同的儿童友好空间。

年龄段

行为特征

活动范围

活动类型

0-6岁儿童

家长陪同;好动、乐于创造;简单的游戏活动

多在社区内

游戏、休闲、托育等

6-12岁儿童

家长偶尔陪同;结伴、喜欢竞争、求知欲强;多样性游戏

多在街区(街镇)内

上学、游戏、运动、邻里交往等

12-18岁儿童

几乎不需家长陪同,独立或与同伴一起活动

往往扩展到城市/区(县)

学习实践、休闲运动、文化艺术、社会交往等

总体来看,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从城市/区(县)、街区(街镇)、社区3个层级统筹推进。城市层面聚焦体系化建设,主要从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儿童福利、图书阅览、展示与艺术表演、公共体育等)角度满足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要求,同时依托城市各类开敞空间(公园、广场等)增设适宜儿童使用的活动场地和游憩设施。街区、社区层面分别与10-15分钟、5-10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面向不同年龄段儿童需求,配置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和慢行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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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不同功能空间下的儿童友好业态/适儿化改造

1、居住社区类

居住小区是儿童进行社交活动、娱乐休闲的最小单元。长期以来,居住小区的建造很少考虑儿童的游玩和活动场所需求,除去大面积的居住占比,剩余空间多用于绿化和汽车停放,剥夺了儿童探索自然、发现自然、获取快乐的权利。

伴随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受人口流动、年轻人婚后独住等因素的影响,多代同住的家庭大幅减少,双职工家庭大幅增加,家庭结构的转变带来了儿童养育压力的变化。“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的户均人数已降至2.62人,由于缺少家族网络在养育上的帮扶支撑,希冀依托公共服务进行婴幼儿照护等托育需求开始凸显。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2021年10月份数据,4000万婴幼儿家庭中有1/3的家庭具有托育需求,但针对托育需求的实际公共服务供给率仅为5.5%。

因此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为改善儿童的生活环境,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利用疏解腾退空间、边角空间、小微绿地等方式重新梳理公共空间以及空闲建筑,加入儿童友好的“适儿化”设计,通过增添玩乐设施、休憩场所、托育场所等,为社区儿童提供更完备、安全、优美的娱乐休闲活动空间。

适儿化空间

具体业态

儿童活动场地

游乐场、小型运动场、生态科普花园、迷你菜园等

儿童托管中心

婴幼儿托育、儿童手工教室、公益课堂、共享书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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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园绿地类

公园绿地是儿童户外休闲游乐活动的重要场所,公园绿地适儿化改造宜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亲自然性,结合水体、沙石、植物、木桩等自然性设计元素,将自然生态融入设施和场地建设中,提高趣味性和参与性,激发儿童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

结合城市绿地、广场形成安全的儿童游戏场地,增加亲子活动设施如沙坑、滑梯等,也要考虑到成年人或老年人在监护、陪伴时相互交往的可能。青少年活动与运动场地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地段,功能上包括球场、滑板场地等。利用郊野地区打造自然环境下的儿童科普活动环境,充分发挥美丽田园景观的功能价值,突出乡村文化传承体验。

公园绿地类型

适儿化改造业态

郊野型公园

1、通过自然教育、生态体验、运动健身等不同主题的游玩路径,串联多元的儿童活动节点;

2、建设自然露营地等多功能活动驿站,开展儿童自然体验、科普认知、实践教育等活动;

3、适当配建儿童游憩设施。

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及广场

1、优先增补两类场地:儿童游乐场地、体育运动场地(宜考虑建设风雨运动场地);

2、宜结合儿童行为尺度、看护人看护需求等,配置多尺 度、包容性的休憩及服务设施。

社区公园、游园和口袋公园

1、增设游乐、运动、休憩等多类儿童活动场地;

2、增加无障碍设计,分龄设置游乐设施和体育运动设施;

3、利用街区墙面、闲置空间,建设童趣涂鸦墙、朗读亭、艺术小舞台等儿童美育“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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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交通类

从儿童的活动需求出发,创造安全可达、标识清晰的交通条件,开展儿童安全出行系统规划,对城市道路和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及候车空间等进行适儿化改造,划定独立、连续、安全的儿童步行和骑行空间,形成学径空间,保障儿童能够安全便利到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儿童活动场地,提升儿童街道活动安全性。

学校作为儿童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国内外城市对创建“儿童友好型学校”予以极大关注。2007-2014年期间,纽约对1471所学校周边进行了整体改造,针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安全上学路计划”取得明显成效。学校周边行人受伤率下降44%;儿童步行上学比例从11.9%升至15.2%,步行放学比例从15.2%升至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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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础教育类

将儿童友好理念贯穿到学校中,强调儿童尺度、儿童环境的关注,突出儿童优先权,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安全和活动需求。围绕儿童课内教育和课后实践活动需求,推进教育设施的适儿化改造,形成安全、舒适、友好的校园环境。

室内活动空间应重点拓展儿童感兴趣的空间场景;室外活动场地应重点增强教育引导功能。室外活动空间不足的学校可因地制宜利用屋顶空间、绿地广场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儿童活动空间。鼓励提升室内外空间设计的开放性,以促进儿童提升自发探索、钻研学习等能力。室外活动空间应合理减少硬质铺装地面,增加低成本、 体现地域性的自然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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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设施类

包括医疗卫生、儿童福利、图书阅览、展示与艺术表演(综合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剧场、音乐厅以及儿童博物馆等)、公共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儿童在公共设施空间的活动与交往,一方面要求对原有城市空间进行面向儿童精心的再设计,另一方面也要求将此类空间在城市中更为高效地再组织。

以图书阅览为例,城市公共图书馆可为儿童开辟专门的阅览区域,儿童阅览区域硬件设施应贴合儿童身高比例要求,空间布局应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可通过书架、软装潢等隔出独立阅读、亲子阅读等不同的阅览区域。有条件的图书阅览设施宜设置看护人看护休息区域。应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障儿童出行和使用,可设置盲童阅览室,室内空间应配备盲文标识,为视障儿童提供指引。街道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儿童之家可以设立儿童图书阅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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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不仅是国家政策,也是对一个城市环境的重塑。儿童友好空间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从城市、街区到社区,对于不同年龄的儿童需求,对于不同的活动场景空间,都需要经过系统的分析、多方的共同参与和探索实践。

在城市更新中,儿童友好不仅仅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环境,更能传递城市和社区的温度。但往往由于受限于场地空间等问题,许多儿童友好的微更新建设只是从点或线出发,儿童参与度不高,进而导致形势大于实质。下足“绣花功夫”,鼓励儿童建言献策,打造有特色、有温度,可感知、可持续的活动空间和服务体系,这些都是更新过程中需要组织者和设计师特别关注的。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涉及多方主体,政府在顶层设计、宏观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制定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运行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而社区、社会组织、家庭包括儿童等是参与主体。在高密度存量发展背景下,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意味着公共空间资源的重新分配,而城市公共空间是个多目标复杂的生态系统,涉及多方利益群体多主体,因此调动各个主体积极参与,才可以有效避免儿童与其他群体利益不平衡的问题,最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儿童参与的创建机制。


来源:长沙市人居环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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