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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发布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
  • 来源:网络
  • 编辑:总编室
  • 阅读数:
  • 2024-01-16 16:42

近日,赣州市住建局、赣州市妇儿工委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赣州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与图集(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以及赣州市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小区、学校、医院、场馆、企业、公园、商圈等建设指引,为赣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标准及规范。

《导则》坚持“儿童优先、普惠公平,安全健康、自然趣味,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基本原则,充分结合赣州市地域特征,采取图文并茂、案例示范等方式,就建筑区域、市政区域、景观区域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儿童友好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要求。


建筑区域适儿化改造

《导则》指出,建筑区域应以儿童真实需求为导向,建立多层级覆盖的儿童友好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为儿童提供托育、教育、医疗卫生、儿童福利、图书阅览、展示与艺术表演、公共体育、儿童综合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功能。


市政区域适儿化改造

《导则》指出,市政区域应以儿童优先、普惠共享为原则,通过在城市层面建设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在街区层面打造安全顺畅的儿童出行环境,在社区和小区层面构建安全连续的儿童出行路径,为儿童提供安全、舒适、有趣的学径和道路空间。


景观区域适儿化改造

《导则》指出,景观区域应以安全环保、多元趣味、舒适便捷为原则,以公园广场、公共游乐场地、小区公共空间为主在规划设计上激发自然趣味,做到照明设施光线柔和无刺激、滨水驳岸粗糙防滑、小品设施有趣安全、植物配置色彩鲜明和安全无毒等。


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导则》指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应以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儿童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通过设置专享型校外活动场所和综合型校外活动场所,供儿童在课外开展劳动教育、自然教育、美育教育、科技体验、素质拓展活动等。


来源:城市建设科王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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