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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嘉兴市儿童参与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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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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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14 18:14

在不久前落下帷幕的2024嘉兴市“两会”现场,有一股朝气蓬勃的力量为与会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他们的个子都小小的,但是“参会”装备也样样齐全,专业马甲、采访本、话筒、记者证……在代表委员们关爱的目光下,听政府工作报告,和代表、委员聊议案。他们,就是嘉兴的儿童代表。

1月30日,在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开幕现场,嘉兴市教育局副局长王郁春在接受小记者专访的时候,欣喜地赞扬了“儿童参与两会”的形式,他表示,“目前,嘉兴市正在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即将发布《嘉兴市儿童参与工作指引》,创造各类条件,引导和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今天小记者来采访两会,就是一个生动的实例。希望小记者在自己有所收获和成长的同时,也能为家乡的发展献计献策。”

国家发改委联合22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对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优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充分尊重儿童独立人格,保障儿童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嘉兴市妇儿工委办制定《嘉兴市儿童参与工作指引》。

基本原则

01

坚持儿童优先

02

坚持因地制宜

03

坚持全面参与

04

坚持包容创新

参与架构

各级各类儿童参与组织在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在本域内探索儿童参与工作支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工作模式。儿童参与组织由儿童代表、引导员和导师组成。

什么是儿童代表

儿童代表的权利

1.享有代表权,代表嘉兴儿童维护全市儿童合法权益。

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嘉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以及与儿童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

3.享有参与权,包括儿童参与活动的议案和投票权,有权对事关嘉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及其他与儿童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4.享有监督权,有权对嘉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其他与儿童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儿童参与活动决策及其最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儿童代表的义务

1.有为全市儿童服务,积极了解嘉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及与儿童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的义务。

2.有积极参与各项儿童友好参与培训与能力提升活动,提高儿童参与水平与能力素质的义务。

3.有积极参与儿童参与组织各项活动,并提供建议与意见的义务。

4.有通过儿童参与组织的发起单位,反馈儿童参与组织对嘉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及与儿童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意见的义务。

5.有积极在嘉兴宣传儿童友好的理念、政策、制度、措施等,主动争取社会对儿童友好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充分调动全市儿童支持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性的义务。

什么是引导员

引导员的职责

1.全面负责儿童参与组织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儿童代表的招募、甄选、培训等义务。

2.根据活动主题选取适宜的活动形式;在活动过程中,应适时采用鼓励发言、打断发言、复述、打破沉默等引导技术,确保在既定时间内群策群力,得出决议;同时应保证儿童代表能充分发表个人见解,保障各种意见代表方发言机会的相对平衡。

3.负责儿童参与工作的具体实施,了解儿童参与活动的具体流程。在儿童参与活动上支持儿童代表完成参与活动,协助儿童代表收集、反映儿童群体需求和建议,并对其最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什么是导师

导师的职责

1.引导儿童代表发现问题,进行调研,确定并推动议题。

2.指导儿童参与工作的组织开展,并提供技术咨询与帮助。

3.协助儿童参与工作的组织开发和链接资源,为儿童代表搭建平台,鼓励引导儿童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儿童可以参与哪些内容呢

01

家庭事务

1.个人时间规划 (课内外)、兴趣班选择、学业规划等事宜。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合儿童参与的家务劳动或家庭事务。

3.家庭重大事项的讨论、决议等。

02

学校事务

1.学校、班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监督等。

2.教学方法与教学评估。

3.校本课程。

4.少年先锋队、共青团等学生组织活动。

5.学生社团组建、活动开展。

6.校园环境和文化活动。

7.学校空间规划设计、建设改造等。

8.午休、午托、食堂、宿舍等学校公共服务的意见反馈。

03

社区事务

1.社区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

2.儿童和家庭社区服务或项目的设立、实施、监督评估。

3.儿童自发形成兴趣小组或社会实践小组参与社区建设。

04

社会公共事务

1.涉及儿童的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制定、修订、实施。

2.涉及儿童的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

3.儿童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制定、修订、实施。

4.儿童公共服务项目的设立、实施、监督评估。

5.儿童自身发展的需求和意见表达。

6.儿童参加的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防军事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05

网络事务

1.健康使用网络进行学习、娱乐及社会交往。

2.参与网络安全监督。

06

其他事务

不违背儿童参与原则、与儿童成长与发展密切相关的事宜。

参与流程

收集问题

根据收集问题的方式的不同,收集问题可以分为两类:征求儿童意见类和儿童提出意见类。征求儿童意见:引导员或儿童参与组织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方式,了解儿童当下关注且需要解决的问题。儿童提出意见:各相关部门(社区、学校等)有条件的,可在单位场所内设立“儿童意见收集箱”,或通过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儿童问题。

提出议题

儿童代表在引导员的支持下整理收集的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向儿童参与组织提出议题。

确定议题

引导员和导师协助儿童代表召开议题审核会议,并对已签收的议题进行初步审核。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专项调研

议题确定后,在引导员和导师的支持下,儿童代表制定调研方案,并有组织地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应形成调研报告。

分析研判

引导员和导师协助儿童代表听取调研专题汇报,组织分析研判活动,就相关议题在充分讨论基础上,集体协商,形成儿童参与活动的最终决议。

受理决议

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引导员将整理意见的书面文件,提供给儿童参与组织的发起单位(社区、学校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书面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将文件提交给负责受理相关事项的单位或部门。

反馈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或部门收到决议后,应指定专人予以办理,并约定期限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向儿童参与组织进行反馈。

成果评估

在引导员和导师协助下,儿童代表对儿童参与活动形成的意见被相关部门采纳的情况进行成果评估,并通过评估查找参与活动中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参与活动的流程和方法。

总结归档

儿童参与活动需进行阶段性或年度工作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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